免费打听点事
打听信息表
当前位置:青岛打听网 > 热点资讯 > 本地新闻 >  青岛7月1日起实施规定最新公积金缴存基数

青岛7月1日起实施规定最新公积金缴存基数

发表时间:2022-06-20 18:12:00  来源:青岛打听网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最新消息!自7月1日起,您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将发生变化!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青岛市的相关规定,本市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。
最新消息!自7月1日起,您的住房积金存款基数将发生变化!
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住房积金管理条例》和青岛市的相关规定,本市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全面调整住房积金缴存基数。
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由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职工月平均工资。注:工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》(《劳动工资统计报告制度》(2021)核定,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工资补贴和补贴等工资。
青岛市月工资缴存基数上限:29119.25元。参考标准:2021青岛市城镇非民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。
青岛市月工资缴存基数下限:2100元(市南区、市北区、李沧区、崂山区、黄岛区、城阳区、即墨区)
青岛市月工资缴存基数下限:1900元(胶州市、平度市、莱西市)参考标准:2021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。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划分如下:5%≤ 单位及职工缴费比例≤ 12%. 注:统一单位员工的缴费比例应相同
单位和员工的缴费比例应相同。10% ≤ 自由职业者存款比例≤ 24%注:自由职业者的存款基数根据其2021的月平均税收收入计算。
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月存款金额住房公积金月存款金额=单位月存款金额+员工月存款金额单位和员工月存款金额均为3494元单位员工最低月存款限额为105元(市南区、市北区、李沧区、崂山区、黄岛区、城阳区、即墨区)95元(胶州市、平度市、莱西市)。
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收缴期限为: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。2022年6月各单位完成住房公积金收缴后,可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或各区(市)业务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
。自2022年7月单位在青岛缴纳住房公积金起,将使用调整后的存款基数和存款比例。各存款单位在核实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、缴存比例和每月缴存金额后,应当以一定方式告知员工,接受员工的监督,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责任编辑:哈哈大笑
190564878